关于组织2013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7浏览次数:5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12〕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性质、类别与指标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是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套旨在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开阔视野、强化通识的跨学科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具有多学科思维方式和综合分析问题的方法与能力,促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意在培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有社会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人和国家公民。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由哲学与方法论、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等四大模块构成。申请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明确所属类别。

    3.今年将立项建设30门一般建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立项后,凡正常开设一轮的,学校将给予建设经费5000元。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与开课要求

    1.开设条件

    符合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性质及教学目标,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稳定的课程教学团队,并能够连续开设。

    2.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教学团队成员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开设课程的主体知识的专业教育经历,若无专业教育经历,应在申报课程时提供相关研究或经历的证明材料。

    3.教学团队的组织条件

    所申报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均应组织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每位成员所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多于2门。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备选教材等书面材料。

     2.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由所在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到教务部。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对于审核、评审通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校将按照规定纳入教学计划。

    四、遴选原则

    1.符合学校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目标;

    2.能对不同领域的知识进行综合交叉,提供多元化的认识视野和多角度的思维方式;

    3.培养学生的思辨力、创新力和批判精神;

    4.课程内容强调价值导向性,注重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学识的培育;

    5.有利于学生心智的健康发展;

    6.教学方式上注重方法传授与启迪思维。

    7.根据我校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结构要求,鼓励自然科学类、哲学方法论类和艺术类课程申报。

    五、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8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到教务部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给教务部范丽萍、廖曦收。

    联系电话:88385011

    各教学单位应统筹规划,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根据专业的特点和优势,重新认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课程的属性,力争开设出代表本院(系)的水平的优秀通识选修课程。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  务  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编辑:dang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