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学年评优及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1-2022 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学年评优及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年鉴定
本单位基本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分班级进行学年鉴定,各研究生于10月30日前通过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学年鉴定表经班长(班长提交给党支部书记审核)、导师和学院审核后下载打印,班级汇总后交至文波425加盖学院公章,装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二、研究生学年评优
(一)参评范围
1.本次学年评优的评选对象为学籍在册、基本学制年限内、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2020级和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
2.已获评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学年评优。
(二)评优项目及指标分配
研究生学年评优的奖项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和个人单项奖。各年级指标分配见《银河集团198net2021-2022学年各年级研究生评优指标》。
(三)评选比例及条件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获评研究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不设奖金。同一学年内,研究生只能获评一个奖项。
(四)评选工作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报,填写相应申请表,于10月31日17点前交至班级负责人。
2.班级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开展民主评选、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
4.各班级请于11月3日17点前将《研究生学年评优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2021-2022 学年研究生评优汇总表》(电子版)交到文波425。
5.学院对各年级推荐名单予以复审。
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紫光励学金)评选
(一)专项奖学金基本参评条件
1.专项奖学金基本参评条件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执行。
2.已获评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本年度专项奖学金。
(二)具体要求
1.紫光励学金由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采用“个人自愿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校汇总—捐资公司审核确定”的评审机制,在评审过程中可酌情考虑学生受灾情疫情影响的情况。同一年度内,研究生只能获评一个专项奖学金,不重复获奖。
2.参评范围: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在职的2020级和2021级硕士研究生。
3.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1 人,每人4000 元。
4.评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或研究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上学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 分,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30%;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评选工作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报,于10月31日下午17点前将《紫光励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文波425、《紫光励学金申请表》《2021-2022 学年紫光励学金研究生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27309546@qq.com。纸质版电子版缺一不可,材料不全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2.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附件1:银河集团198net2021-2022学年年级研究生评优指标.xls
附件5:2021-2022学年紫光励学金研究生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银河集团198net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